招标信息

拉萨市公安局堆龙德庆分局交警大队大型车辆查验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11
拉萨市公安局堆龙德庆分局交警大队大型车辆查验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拉萨市公安局堆龙德庆分局交警大队大型车辆查验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04月25日11点4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并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FCG2024-19451

2、项目名称:拉萨市公安局堆龙德庆分局交警大队大型车辆查验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预算金额:165.00万元(大写:壹佰陆拾伍万元整)

  6、最高限价:165.00万元(大写:壹佰陆拾伍万元整)

  7、采购内容:车辆查验设备,地磅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8、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041100时00分至20240418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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