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交四航局金华中央创新区(南区)综合开发项目混凝土预制构件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10
1.招标条件

中交四航局金华中央创新区(南区)综合开发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混凝土预制构件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本次混凝土预制构件采购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丽泽教育培训中心):

项目位于金华市中央创新区(南区)综合开发项目位于金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北侧为仙源路,西侧为南亚科技园,南侧为横五路(规划),东侧为双林街。

新塘垄安置房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53547.51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94323.50平方米。拟建项目建筑性质为民用建筑,由15栋 14~26 层的高层住宅楼、1~2层的底层社区配套建筑及1层地下室局部2层地下室组成。

本项目位于金华市婺城区神丽路以南,双林街以东,横六路以北,仙华南街以西。项目按48班(预留12班)小学规范高标准建设六年制小学学校一所建设。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149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06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28590平方米。拟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4幢教学用房、1幢图书室、1幢食堂、风雨操场、1幢多功能报告厅、室外工程及配套设施等

2.2 招标内容

2.2.1本次混凝土预制构件采购招标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表。

2.2.2本次招标的混凝土预制构件物资,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3根据买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及相关文件,完成买方指定范围内的混凝土预制构件所涉及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2.2.3.1在工程范围内,按照询价文件、合同文件、图纸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的各项与本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完成本工程所需深化设计,并通过相关单位审查(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单位、业主单位、买方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相关政府主管单位等单位所涉及的评审、论证、审查、出图、盖章等相关工作)。本工程询价图纸描述不清晰、说明有冲突或未说明要求的,深化设计时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该部分不属于设计变更。

2.2.3.2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完成本工程相关的一切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预埋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与混凝土预制构件有关的预埋件等)试验检测及竣工验收等相关内容。

2.2.3.3负责完成其他专业(如水电、消防等机电工程)与混凝土预制构件交接面的预留、开孔、封堵、收边收口、现场配合协调(卖方需充分考虑本工程交接面相关工程的开孔、封堵、收边收口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施工调整并在清单单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风险费用)。

2.2.3.4负责完成施工范围内按设计图纸、相关规范、技术要求、项目施工地政策要求等所涉及的所有试验检测、监理抽检/复检、外检试验等工作。

2.2.3.5负责试验检测过程所需的取样、制作/留样、装卸车、转运、送检、报告获取、资料整理等为完成送检工作的所有工序,所涉及的相关一切人工费、机械费、试验检测费等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另行计费。

2.2.3.6负责施工资料、验收资料、竣工资料的填写、编辑、收集、整理组卷和移交(确保达到移交和验收标准)及竣工图编制及出图等。

2.2.3.7负责本工程施工所需材料:本工程无甲供材料。本工程所用材料品牌需符合买方技术规格书所推荐使用的品牌要求,卖方需在报价文件中明确拟采用的材料设备品牌。

2.2.3.8本工程施工图纸、合同文件、技术规格书、询价文件等所包含的其他工作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合同内容和满足本工程外立面效果及相关功能而需采取的或隐含的所有工作及各种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材料进退场;

(2)按合同的规定有可能发生的设计变更的有关工作内容;

(3)混凝土预制构件质保工作;

(4)买方项目部另行安排的工作内容;

(5)以及为满足本工程需要的一切措施投入、材料二次及多次搬运,各项验收等一切费用。

2.2.3.9买方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保留对本合同采购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的权利,卖方在此同意接受且全面、实际地给予履行,并不得据此向买方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或主张。

卖方同意:若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买方因本合同工程施工的需要, 须对本合同中卖方的供应范围及内容进行增加或减少时,卖方应积极地予以接受,并全面、实际履行。增加或减少的范围及内容根据本合同计价规则相应进行调整。除非本合同其它条款对此另有规定,卖方不得因本合同增加或减少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向买方提出任何索赔或权利主张。

2.2.4交付时间:2024年5月到2025月12月

2.2.5交付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双林街

2.2.6履约保证金:3%

2.2.7支付条件:

1、按月计量支付,在每批次物资产品进场验收合格后,卖方应按买方验收确认的计量额全额提供合法的等额正式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卖方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货款80%。

2、卖方供货范围内工程经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至累计结算金额的97%。

3、剩余3%货款在竣工验收后一年后三个月内无息退还给卖方。

2.2.7最高限价:无

2.2.8 本次招标分一个包件:丽泽教育培训中心及含部分安置房,最大中标能力为1个包件,拟推荐1~2名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允许厂家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企业具备固定生产、储存场所、设施设备,剩余生产供货能力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3.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4体系认证要求:生产商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具备由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近二年的质量检测报告。

3.1.5合作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2年内不少于2个楼宇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或整改查处状态;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

3.1.6.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报价时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1.6.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价时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1.6.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且服务的工程项目业主、客户无不良质量、服务评价。

    3.1.6.4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处于投标处罚期的(本条无需提供查询截图),被政府部门查处、责令整改期内未恢复正常生产的。

    3.1.7技术服务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深化设计、生产供应和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并配合其他分部分项工程的协同深化设计,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3.1.8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被否决。

3.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取消投标资格。

3.5投标人必须在进入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后,按“信息维护→ 供应商信息补充”路径如实、准确、全面(带红星号或不带红星号项目都必须)完成信息补充,否则由此引起的无法投标等结果自负。

4.资格审查

无资格预审。 

5.投标人注册(登录后查看)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人应于 2024 年4 月 10 日 15:00 时至 2024 年4 月17日  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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