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城建档案库房智能密集架建设及配套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10
项目名称: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城建档案库房智能密集架建设及配套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城建档案库房智能密集架建设及配套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4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货物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城建档案库房智能密集架建设及配套采购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40,000.00

74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维修、调试、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4.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4.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7.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1日 至 2024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