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维修供应商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10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零星维修供应商库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概况:
招标范围:在服务期内根据采购单位的需求提供零星维修的相关服务,主要为已建成房建及其所属设施的零星维修,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开裂渗水、幕墙补漏、玻璃幕墙维修及更换、屋面漏水修补、水管爆裂修补、市政维修、空调维修、水电安装、门窗修补更换、吊顶维修更换、卫浴设施维修更换等(具体以采购单位委托为准)。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有效。
入围数量:取综合得分前3名投标供应商作为入围单位(第3名出现最终得分相同时,由采购单位抽签确定入围单位);当最终有效投标供应商在9家以下时,采购单位将对本项目重新招标。
入围价格:本项目各入围供应商的价格以入围供应商中报价最低的投标折扣为准,入围供应商均以此折扣作为合同签订价格。如果入围供应商不同意合同签订价格的,采购单位将从后序排名的投标供应商中递补。
单个项目实施完成后一个月内上交结算资料,逾期不计量。零星维修项目均需施工单位单独编制维修清单,并提交采购单位确认(按国家定额)。
采购单位不予承诺入围零星维修供应商库采购项目的各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一定会有项目实施,请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前综合考虑该因素发生的风险,该风险一旦发生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项目预算:95万元(每次单个项目限额不超过10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4月19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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