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厂界环境空气监测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10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厂界环境空气监测设施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宁波洞桥环保有限公司,(登录后查看)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控制价:30万元。
招标范围: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厂界环境空气监测设施采购及安装调试(含2年运维服务),详见技术需求方案。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及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024年4月11日9:00至2024年4月15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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