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敏态应用开发平台服务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2024-04-10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对下述服务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本比选文件条件的服务商前来参与。

项目名称:敏态应用开发平台服务项目(二次)

1. 合格的应答服务商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应答人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应答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止,至少具备2个敏态应用开发平台或低(零)代码开发平台的技术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合同范围和内容、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双方签字盖章页,各页须加盖应答人公章,如所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须提供用户证明文件证明以上内容并加盖用户公章);

(4)应答人具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备案证明》。(证明文件包括:证书须加盖应答人公章)。

(5)成交服务商必须与采购人直接签订服务合同。

(6)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0,000.00元(含税总价,一年),投标总价超过此限价的应答服务商将被拒绝;

(7)本项目不接受应答人在过去三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1)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的;

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D级的;

3)纳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应答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承诺其不存在上述情况。一经发现与承诺事实不符,取消中选资格并加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五年内不再予以录用。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9)对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目录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中选后,由于中选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2. 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参选供应商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参评供应商的责任:

(1)提供虚假的资料;

(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3)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参与比选。

3. 领取比选文件时间:

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7日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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