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兰州市红古区平安学校教师宿舍、学生宿舍及操场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10
二、磋商内容:

  平安学校教师宿舍、学生宿舍及操场维修项目(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三、预算金额:405100.0元(最高限价:401663.64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度(2020年-2022年)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具有磋商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须具有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或岗位证书,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供应商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六、报名登记及磋商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4年04月11日至2024年04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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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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