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郑州市石佛水厂改造工程-非标环保设备及污泥脱水成套系统、臭氧成套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10

郑州市石佛水厂改造工程-非标环保设备及污泥脱水成套系统、臭氧成套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市石佛水厂改造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计【2021】8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020-410172-46-01-033736,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市财政资金35%,企业自筹资金65%,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非标环保设备及污泥脱水成套系统、臭氧成套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石佛水厂改造工程-非标环保设备及污泥脱水成套系统、臭氧成套系统采购项目;

2.2 项目地点:郑州市高新区翠竹街以北、郁香路以东;

2.3 项目建设规模:郑州市石佛水厂改造工程建设总投资约40498万元,工程总占地面积46670平方米(约70亩),核定供水能力为10万m³/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现有建筑物、构筑物;新建配套DN1400、DN800输配水管网及格栅预臭氧、平流沉淀、综合滤站、超滤、纳滤、叠加清水池、加药间、送水泵房等先进处理工艺的水厂一座。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转鼓式细格栅除污机、不锈钢折板、穿孔排泥管、虹吸吸泥机、集水槽、布水布气系统、滤头滤板、污泥浓缩机、单轨刮泥机、v型槽的采购及安装、潜水搅拌器、污泥脱水成套系统(混合搅拌机、板框压滤机、储泥斗、PAM制药装置、高压进料螺杆泵等设备)、臭氧发生器、冷却水循环泵、尾气破坏器等成套系统设备的制造、采购、包装、运输(含运输保险)、货到现场卸货、检测检验、安装(部分指导安装)、单项试车调试、联调联试、系统整体调试及试运行、验收及培训、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及设计联络、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现场服务、售后服务等其它所有与设备及成套系统相关内容。

2.5 合同估算价:约2000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8 质量保证期:安装验收合格投运起12个月。

2.9 安全要求: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10 交货期限:接到招标人书面的供货通知单后90日历天交货。

2.11 交货地点:按照招标人要求送货至本工程施工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格要求:

3.2.1设备制造商或设备产品贸易商须具有本次招标主要设备生产厂家(转鼓式细格栅除污机、不锈钢折板、集水槽、虹吸吸泥机、污泥浓缩机、单轨刮泥机、滤头滤板、潜水搅拌器、滤头滤板、混合搅拌机、板框压滤机、臭氧发生器、尾气破环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设备制造商需提供除自身制造生产设备外的其他主要设备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且授权后制造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表(限定为2020年度以来任意连续三年,新注册公司以注册成立年份起提供)。

3.2.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8万吨/日及以上水处理工程任一独立完成类似项目的供货业绩【类似供货业绩(设备至少包含转鼓式细格栅除污机、虹吸吸泥机、污泥浓缩机、单轨刮泥机、滤头滤板、混合搅拌机、板框压滤机、臭氧发生器、尾气破环器等任意两种及以上设备),合同金额为150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供货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合同无法显示日处理能力,需提供业主证明】。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2021年4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作出存在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相关的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出具的有关文件或企业自行出具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书面承诺);

3.3.2投标人2021年4月1日以来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企业自行出具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书面承诺);

3.3.3投标人2021年4月1日以来未发生与履行项目合同有关的诉讼和仲裁败诉案件(如投标人无规定的败诉案件,则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

3.3.4投标人2021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

3.3.5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查询法定代表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3.6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查询(包括单位行贿查询、法定代表人),并提供相关加盖企业公章网页截图,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路径: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检索下拉箭头-在全文检索输入查询对象-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选择行贿-法院层级(全部)-裁判日期(公司成立至今);

3.3.7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6月份之后任意一个月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查询网页截图);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5月7日,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