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沈阳市2024年信息化技术服务项目(第四批)比选公告

2024-04-10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沈阳市2024年信息化技术服务项目(第四批)。
采购预算金额:743.5万元(不含税),788.11万元(含税)。
1.2 采购内容
按照采购人专业需求提供符合实际要求的专业人员及时优质的完成服务,包括网络设备维保、巡检服务、机房设施、软件/硬件运维服务等工作。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服务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比选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中选人数量为 1 个。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应答总价(不含税)最高应答限价:6,690,000.00元,应答人应答报价(不含税)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应答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应答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3本项目要求应答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应答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应答或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5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7)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8)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9)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0)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1)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7)不同供应商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MAC地址相同;
(18)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集团公司黑名单和辽宁联通黑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应答;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集团公司黑名单和辽宁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参与应答。
(19)同一比选包不同应答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10日17时00分至2024年4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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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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