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张泾派出所重建期间过渡办公用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10
项目名称:张泾派出所重建期间过渡办公用房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8157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88.8157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张泾派出所重建期间过渡办公用房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采用原件扫描件签章上传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报价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10月~2024年03月的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或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6.供应商近三个月中(2024年1月/2024年2月/2024年3月)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采用原件扫描件签章上传

7.供应商近三个月中(2024年1月/2024年2月/2024年3月)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采用原件扫描件签章上传

8.供应商近三个月中(2024年1月/2024年2月/2024年3月)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采用原件扫描件签章上传

9.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0.报价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用原件扫描件签章上传

3.报价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采用原件扫描件签章上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1日 至2024年04月18日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