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硕放街道镇区道路(振发三路、振发五路、新农路、政通路)提升改造工程硕放街道丽景片区振发三路、振发五路、新农路提升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2024-04-10
项目名称:2024年度太湖街道建筑(装修)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089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陆拾壹万零捌佰玖拾元整(¥610890.00元)

采购需求:

1、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对太湖街道建筑(装修)垃圾暂存场所的规范管理,结合吴中区城市管理重点工作的要求,及时对辖内建筑(装修)垃圾进行清运。

全面提高环境卫生水平,优化建筑(装修)垃圾清运作业管理要求及考评制度。把垃圾清运工作上升一个台阶,为太湖街道招商引资助力。

本项目管理方为苏州吴中太湖新城市政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代表采购方履行磋商文件及采购合同所要求的相关管理事项。

2、服务范围

太湖街道的建筑(装修)垃圾进行清运,清运至符合政府相关规定且采购方指定的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人企业应提供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法人企业应提供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响应单位应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响应单位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至2024年04月16日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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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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