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市财政信息中心-天津市财政局信息化应用系统运维招标公告

2024-04-09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第二包:预算一体化统一接口运维,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第三包: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运维,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第四包:预算单位财务核算平台运维,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第五包:全市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系统运维,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第六包:预算相关管理系统运维,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第七包:工资统发系统运维,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第八包:非税相关系统运维,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第九包:会计管理系统运维,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第十包:内部综合办公系统运维,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第十一包:内网网站运维,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第十二包: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运维,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第十三包:政府财务报告系统运维,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第十四包:部门决算网络管理系统运维,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第十五包:国有资产综合信息系统运维,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第十六包:预算绩效管理系统运维,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第十七包:直达资金系统运维,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2800000元;

第二包:450000元;

第三包:600000元;

第四包:140000元;

第五包:250000元;

第六包:80000元;

第七包:100000元;

第八包:980000元;

第九包:110000元;

第十包:290000元;

第十一包:50000元;

第十二包:20000元;

第十三包:100000元;

第十四包:150000元;

第十五包:300000元;

第十六包:230000元;

第十七包:42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第一包、第十包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余各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第五包、第十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一包、第十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本项目第五包、第十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一包、第十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组成各方均应为小型、微型企业。其余各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6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8: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