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临床技能中心模型采购项目(第1包)招标公告

2024-04-10
一、项目名称:临床技能中心模型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概况:

模型设备需求清单见公告附件。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本项目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100%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价执行;

3.交货时间:国产设备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进口设备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

4.交货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5.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①投标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②投标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所投产品是国产的,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或提供完整的授权链;所投产品是进口的,提供由境外生产商或者其中国办事处(分公司)直接授权,不接受第三方授权)。

五、

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4月16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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