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月山工务段防洪视频监控物联网卡定向流量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101.项目名称:月山工务段防洪视频监控物联网卡定向流量采购
2.项目编号:YGDD
3.费用来源:集团公司单项
4.项目概况: 保证既有防洪视频监控74台汛期不间断视频传输查阅 ,最高限价 103.98 万元(含税)。
5.实施日期:5月1日至12月30日
6.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服务期限 |
物联网定向流量 |
张 |
74 |
370G/张/月 |
1年 |
7. 主要技术要求:主要技术要求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出。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备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能力的生产厂家(有生产许可证)或代理商。
2. 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述资料须附声明。
3.中标供应商必须开具增值专用税发票;必须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国铁采购平台上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以备后续结算、供货时使用。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取得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提供被代理厂家资质文件;提供生产厂家出具针对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5.投标产品必须为合法企业生产的正规产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合格证或质量说明书齐全,质量三包,符合生产实际需要,满足正常使用的条件,对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6.由于产品设计缺陷、质量等产品本身原因造成物品或人身伤害以及影响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损失,按规定追究中标单位责任,并由中标单位赔偿经济损失。
7.使用部门在对中标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货处理;中标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同时根据其性质和影响,依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对于供应商合作关系作出定期暂停采购、列入黑名单等调整,并作为年度信用评价的组成部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项目为移动网络物联通信服务,应满足国家、铁路总公司、行业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产品服务相关资质。
10.投标人须提供设备厂商出具的《兼容测试证明》加盖设备厂商公章。
三、
请于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7日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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