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基于半固态电池储能系统的燃机联合循环机组黑启动与调频协同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4-04-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基于半固态电池储能系统的燃机联合循环机组黑启动与调频协同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已由深圳市南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颁布《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3-440305-04-02-15788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基于半固态电池储能系统的燃机联合循环机组黑启动与调频协同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

项目名称: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基于半固态电池储能系统的燃机联合循环机组黑启动与调频协同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总承包(EPC)(以下简称“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在前湾电厂厂区内新建一套电池储能系统,接入电厂现有3×390MW机组6kV母线,当电厂接入电网出现停电事故时,储能系统用作机组的黑启动电源,能满足任意一台机组黑启动用电特性需求;在机组并网运行期间,储能系统具备灵活辅助并网运行机组AGC调频,提升机组调频性能的功能。

本项目储能系统采用基于不小于280Ah固液混合磷酸铁锂电池(以下简称“半固态电池”)的箱式储能电池系统,储能系统总标称功率/容量为不小于13.76MW/27.52MWh,可使任意2台机组同时具备6MW调频能力,使任意一台机组具备10MW以上的黑启动能力,满足机组黑启动(含失败一次)。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即包勘察设计、包设备材料、包拆装、包施工(土建施工除外)、包安装调试合格、包培训、包质量、包安全、包质保期内维护、包技术服务、包工程竣工资料整料归档等。储能系统建成后,该项目应能通过电网验收,达到参与机组调频及与调度机构签订黑启动协议的要求,招标方能申请获得至少两台机组的黑启动补贴。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为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基于半固态电池储能系统的燃机联合循环机组黑启动与调频协同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总承包(EPC),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自项目勘察设计至竣工验收移交生产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项目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均包含在招标范围内,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工程勘察设计、所有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土建施工除外)、土建施工指导、设备调试、试运行、验收、移交生产、竣工验收及性能质量保证和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工作、满足项目通过电网验收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专题验收工作、项目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

具体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2.3计划工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电网公司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发包人要求”。

2.5本项目采用EPC+土建施工的建设方式(即将项目分为EPC、土建施工两个标段,由EPC标段承包人、土建施工标段承包人共同协作的交钥匙工程承包模式。EPC标段承包人、土建施工标段承包人和发包人将共同签署《责任承担协议书》,以明确各方在整个项目中的配合义务和责任承担)。本次招标标段为EPC(不含土建施工)部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以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及声明函为准)

3.2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以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为准)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为准)

3.4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a)或(b)或(c)资质之一: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b)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c)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5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火力发电厂配套储能系统(容量不低于5MWh)集成项目业绩或具有至少1个火力发电厂配套电化学储能系统(容量不低于5MWh)项目EPC业绩。

注: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含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3.7 投标人所供电池单体必须采用固液混合(半固态)电池产品。(投标人未取得检验报告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中标后在供货前提供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

3.8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①具有聘用企业为投标人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②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③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建设期内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任何职务。(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为准)

3.9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形的声明函并附对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②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10日00:00至2024年4月15日16: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