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银行常德分行聘请外部律师代理小额贷款诉讼案件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08二、招标编号:HN-CD
三、采购招标内容: 湖南银行常德分行聘请外部律师代理小额贷款诉讼案件项目(项目包为53件小额诉讼案件)
3.1 采购项目预算:诉讼案件按“基础费用+风险代理”计费,执行案件按“风险代理”计费,费用计付按下列标准。
3.2 基础费用:单笔2000元,案件取得生效胜诉判决或生效调解书后支付1000元,执行正式立案后或客户依据生效胜诉判决书履行完毕或客户依据调解书还清逾期并正常还款支付1000元。
3.3风险代理费用:根据单笔案件的回款金额累计计付
回款率 |
20%(含)以下 |
20%-50%(含) |
50%-80%(含) |
80%以上 |
备注 |
代理期限内 |
5% |
7% |
9% |
10% |
|
注:1.回款率=现金回款额/单笔案件标的额(标的额为单笔案件起诉本金总额);2.风险代理费=实际现金回款金额*相应代理费计付标准后累计相加;3.代理期限届满后回款的,无风险代理费;4.无抵质押物或抵质押物处置完毕后的现金回款,风险代理费在上述各费用标准上增加3%;5.以物抵债的,若抵债资产为抵(质)押物的,风险代理费按上述现金回款标准的30%计付,若抵债资产为非抵(质)押物的,风险代理费按上述现金回款标准的50%计付,以物抵债需取得我行同意; 6.代理期间我行对代理案件进行债权转让的,不支付风险代理费。7.代理合同中约定附件条件:一是需将借款人、保证人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高名单,二是待抵质押物处置完毕后需取得终本(结)裁定。 |
四、投标人资格
4.1、投标人须经司法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成立并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信用及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3投标人委派的律师应为执业律师,具备良好的法学教育背景,并在资产处置、银行等金融行业法律服务领域有较为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为突出的业绩。
五、
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即2024年4月9 日起至2024 年4 月22日止报名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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