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补充)采购项目(一标段)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2024-04-08
2.项目名称: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补充)采购项目三次(一标段);

3.采购年预算及采购需求、资金来源:

年预算:本项目据实结算,最终以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及食材品类为准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需求:食材供应服务商采购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标段

品目

数量

备注

一标段

大米

16万斤/年

最终以实际发生数量及预算为准

小麦粉

1.5万斤/年

豆油

6.2万斤/年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如遇所供食材不新鲜、不合格或有疑问的食品,采购人员有权要求退换货,供货商应无条件将其更换为新鲜且保质期良好的食材,以保证采购人利益不受损失。

5.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负责免费运输配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在国内工商部门已登记注册,配送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具有承担风险能力和食材供应服务水平,大宗食材采购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标准;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2.近三年内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近三年内申请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被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处罚;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登记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登记申请;

5.申请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6.申请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涉黑涉恶企业、个人或有涉黑涉恶不良记录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供应商必须要保证所投产品及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的要求,并承担其全部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对在项目持续期间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验收检查。

9.投标企业食材必须达到国家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因食材未达标,导致的食品安全事件由中标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10.入围大宗食品成交供应商企业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标段:

(1)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商参与投标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参与投标须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如多证合一,无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

(2)商标注册证(生产厂商参与投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参与投标须提供盖有生产厂商授权);

  • 磋商文件的获取:

拟参加本项目磋商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可于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北京时间每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分止,公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竞争磋商文件500/套,售后不退。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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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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