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邢台分公司、中电信数智邢台分公司2024年政企ICT项目市级合作伙伴短名单招募项目招募公告

2024-04-09
1.2招募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次招募内容为针对招募人ICT类项目的合作伙伴,划分为41个标包(具体标包划分详见附件),同一供应商可同时参与多个标包的招募。

1.3入围方式:本次招募采用合格制方式,经评审每个标包综合得分大于等于60分的供应商可入围对应标包合作伙伴短名单库,且入围标包数量不限。

1.4生态合作伙伴短名单库的使用:凡入围至某一标包的供应商均可参加对应标包领域项目具体合作伙伴的遴选,具体合作内容包括与招募人共同为政企客户提供产品、解决方案、咨询设计、交付运维、软件定制开发等。

1.5入围周期:本次招募入围周期为自发布入围通知书之日起两年止。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招募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须承诺为招募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为招募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3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4月2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入围、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2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2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募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募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募项目的招募代理机构;

(13)与本招募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募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募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募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申请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募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申请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募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申请(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招募文件限定的其他情。

上述“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情形,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向招募人提出异议。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公开招募采取合格制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募文件。

4.招募文件的获取

4.1招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9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6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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