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科右中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施工(第十四、十五、十六标段、)及电力(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2024-04-091.项目名称:兴安盟科右中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施工(第十四、十五、十六标段、)及电力(第四标段)。
2.建设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标段划分:
标段 划分 |
工程名称 |
招标内容及建设地点 |
投资金额 (元) |
施工14 |
兴安盟科右中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施工(第十四标段) |
新佳木苏木新发嘎查(大口井部分) |
8404784.9 |
施工15 |
兴安盟科右中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施工(第十五标段) |
新佳木苏木新发嘎查 (大口井部分) |
8404784.9 |
施工16 |
兴安盟科右中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施工(第十六标段) |
新佳木苏木新发嘎查 10600亩 |
13970922.00 |
电力4 |
兴安盟科右中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电力(第四标段) |
新佳木苏木新发嘎查 10600亩 |
1063697.00 |
4.施工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施工(第十四、十五、十六标段)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管理机构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资格证书,安全员同时具备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本项目实施押证制度,施工期间要求承包单位派驻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 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必须在场。
5 、 投标人通过 “ 信用 中 国 ” 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中的任意一项,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6、
本(兴安盟科右中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施工)项目兼投不兼中,所有施工标段,因为施工时间紧,任务重,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施工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说明:
(1)当日开标中有多个标段的,如同一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候选人的,以投标报价最高的为准;其余标段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上升替补,以此类推。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排名相同且拟中标金额相同时,确定其为序号靠前标段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若同一投标人在不同开标日期分别进行投标,而且多个标段排名第一时,按照开标日期顺序,先开标日期排名第一的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续开标日期只进行推荐排名,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电力(第四标段)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施工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及以上),通过相应资质年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拟派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资料员、安全员)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 C 类证书;
4.本项目实施押证制度,施工期间要求承包单位派驻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 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必须在场。
5.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09日至2024年04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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