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2024年公积金(组合)贷款担保服务招标公告

2024-04-09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2024年公积金(组合)贷款担保服务进行采购,供应商为因采购人向债务人发放的公积金组合贷款中商贷部分签订的全部借款合同/协议项下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范围包括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包括但不限于逾期罚息、挤占挪用罚息、双倍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为实现债权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提存费、拍卖或变卖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但议标响应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不超过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承担的范围。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订立并履行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须出具加盖公章的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须至少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收益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须能体现经第三方审计)或由其基本账户出具的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若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为电子版,则无须提供原件,但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说明函。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为银行提供公积金(组合)贷款相关的担保服务案例(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印章、项目名称、合同主要内容、签订时间等合同信息,缺少任何一项视同合同无效)。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并非处于无清偿能力、财产被接管、破产或结业状态,其事务目前并非由法院或司法人员进行管理,其业务活动并未中止,而且也未因上述任何原因而成为法律诉讼的主体。投标人在从事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且投标人的董事或主要成员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未被判犯有与其职业行为有关的及/或与假报或虚报资格骗取采购合同有关的任何刑事犯罪,也未曾由于行政部门勒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而被取消资格。

5、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6、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

7、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招标人项目管理公司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8、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4月9日起至2024年4月16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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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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