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塔2024年基于多角色的数据信托应用研发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09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1.2为积极响应数据要素市场化国家政策要求,探索数据交易模式,建立数据交易机制,实践数据要素流动应用创新,为助力中国铁塔拓展数字经济发展空间打下了良好基础。通过研发延伸数据信托管理平台,探索研究数据资产入表方法,推动数据资产化,通过丰富数据信托管理平台功能,推广已有数据产品,挖掘新场景,以实现数据要素的高效、安全流通,对数据信托管理平台进一步开发实施部署新功能,并建立数据信托相关标准。中国铁塔对

基于多角色的数据信托应用研发项目进行采购。

1.3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类型、名称、数量、交付期、实施地点具体如下:

类型

名称

数量

交付期

实施地点

服务

基于多角色的数据信托应用研发项目

技术服务

1项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系统功能的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部署等工作。

北京

1.4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4180000.00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代表其法人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仅可授权一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不接受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

2.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备并提供1个含税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

注:

(1)同类项目业绩指:项目名称或合同内容包含数据信托、数据管理、数据资源、数据资产、数据融合、数据标准等关键字的数据治理类业绩。

(2)有效业绩时间认定: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含税金额认定:单项合同以合同含税总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累计订单或委托单含税总金额为准。

(4)有效业绩证明文件须包括:①项目合同关键页,②合同对应的发票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发票截图。

未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证明文件或业绩证明文件提供不全的或模糊不清或无法判断是为同类项目业绩,视为未提供。

①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体现项目合同关键信息、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协议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及甲方订单或委托单等有效证明材料。

②合同对应的发票或网上税务系统发票查询截图要求:①有效发票含税总额等于或小于合同金额。②有效发票含税总额应不低于合同含税金额或所有框架协议订单的合计含税金额的10%。

发票应同时满足a、b、c、d条件可认定为有效发票:a、开票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且处于【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与合同买方一致;c、发票销售方与合同卖方(投标人)一致;d、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5)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标段的,一个标段视为一个单项项目。

(6)业绩不包含代理商的销售业绩、子公司的业绩、投标人之间的业绩。

2.1.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

(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

2.1.4防范围标串标的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4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9日20:00:00至2024年4月15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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