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石化胜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长深高速清扫车招标公告

2024-04-09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清扫车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内容:“投标人承诺无条件执行招标结果并不得随意弃标,如中标人不执行招标结果或主动放弃中标资格,视为自愿放弃2年内石工建及所属单位发布招标的中标资格。(2)不接受超控制单价报价和缺项报价以及超控制总价报价;供应商投标价格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评标专家组可对该供应商的投标价格提出质疑,经供应商澄清,评标专家组仍一致认定低于成本价并全体签字确认的,按不合格否决处理;(3)投标人承诺本次招标生成框架协议易派客下单后3个自然日内响应采购请求,并在框架协议约定条件下签订订单合同保证供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应、延迟供应或新增条件。如违反本承诺将自愿放弃2年内石工建所属单位范围内招标中标资格。(4) 投标人在石油工程建设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范围内有未结清的追缴保证金款项,未结清期间,该投标人在石油工程建设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投标将会被否决。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4月9日16时40分 至 2024年4月14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4月17日14时0分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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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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