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集通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物资招标公告

2024-04-09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集宁至通辽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内蒙古集通铁路(集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集通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线路概况

集通线西自集二线的贲红站接轨,经内蒙古自治区集宁市的商都、化德、锡林郭勒盟的正镶白旗,赤峰市的克什克腾旗、林西县、巴林右旗、巴林左旗、阿鲁科尔沁旗,通辽市的开鲁县,东至哲里木“通辽北”站,途经四个盟(市)、13个旗县,是目前我国最长的合资铁路,现由铁路总公司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经营,既有线长943.313km,电化扩能改造后,线路全长923.635km。

2.2 招标范围: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 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集通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物资招标采购包件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 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3.1.2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果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 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

许可证》; 如果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含主要部件、外购件),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 可证书; 如果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须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 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 (简称"CRCC") 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目录》 范围的,须提供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满足招标公告附件“专项资格条 件”中关于投标人许可和认证要求。

3.1.3 生产能力要求: 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

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铁路集团公司及以上的处罚决定为准)。

3.1.6 供货业绩要求: 满足招标公告附件“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

3.2 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1《集宁至通辽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物资招标采购包件一览表》。

3.3 电线电缆包件供应商必须在 2023 至 2025 年度《中国中铁电线电缆供应商准入名录》内。

3.4 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 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如代理商投标, 代 理商需要满足专项资格条件中代理商资格要求。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4.1 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范 围内的。

4.2 属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

4.3 属于“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4.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的。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4 年 4 月 9 日至 2024 年 4月 14 日,每日 08 : 30 时至 17:00 时 (节假日不休,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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