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镇阜余集镇停车位划线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09(1)招标人:射阳县海河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海河镇阜余集镇停车位划线项目
(3)标段名称:海河镇阜余集镇停车位划线项目
(4)建设地点:射阳县海河镇境内
(5)服务内容:使用热熔喷漆在集镇范围内划停车位,总长度约12000米,宽度为15公分。(具体以实际验收审计工作量为准)。
(6)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8元/米(单价招标,含税价)
(7)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
(8)服务期限:15日历天
(9)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等级且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4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2.6业绩要求:无。
2.7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必须真实,若被招标人发现并确认投标人或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在以往招投标过程中,无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受限情形。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合包、转包、分包。
3、工程款支付办法(6:3:1)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中标价的60%工程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中标价的90%工程款(包括之前支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按审计结论结清尾款。
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付款时,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专用税务发票。
4、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数额:1800.00元(大写:壹仟捌佰元整)。
5、投标报名
5.1 报名时间:2024年04月09日至2024年04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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