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延安市公安局信通支队视频会议系统多点控制单元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4-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AZCXT2024-2

项目名称:信通支队视频会议系统多点控制单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97,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公安局信通支队视频会议系统多点控制单元):

合同包预算金额:697,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器 697600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97,6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公安局信通支队视频会议系统多点控制单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公安局信通支队视频会议系统多点控制单元)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的扫描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3.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三项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文件)。4.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5.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响应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电子谈判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响应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10日至 2024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 08:30:00至 12:00:00,下午 14:3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17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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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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