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邦蓝海花园2、3、7、9、12、15-18号楼招标公告
2024-04-08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兴邦蓝海花园2、3、7、9、12、15-18号楼(GB2023120354)。
2、项目地点:盐城市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3、项目规模:工程预算价(不含甲供材)为645689.03元,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甲供材)为522391.10元。
4、工期要求:65日历天,具体工期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兴邦蓝海花园2、3、7、9、12、15-18号楼的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5、其他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3、4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04月09日至2024年04月13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8:00时,(登录后查看)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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