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瑞源·和苑项目供热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2024-04-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瑞源·和苑项目一期配套供热工程,供热范围为3栋住宅楼,系统分高低区。低区供热面积1.8万平方米,热负荷0.646MW;高区供热面积1.7万平方米,热负荷0.61MW。总供热面积3.6万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供热配套一级网、二级网、单体热力入口干管和立管以及配套建设换热站,包括居民用户用热计量装置(含热计量表)。根据规划,本项目换热站设计拟预留二期负荷,二期供热面积2.5万平方米。一级网起点接现状DN300的热力管线,新开设DN150管线,沿小区直埋敷设至车库,并于车库内架空敷设至换热站,配套建设阀门井一座。二级网部分通过车库架空敷设至各单体楼,管径DN100-DN200。换热站至单元立管部分主管径为DN80,单元立管部分主管径为DN20-DN80。
(二)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货物的采购和安装。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不分标段 36000平方米 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货物的采购和安装。 3586094.93
二、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GB2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符合以下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个,项目负责人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在职人员。(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工程投标。(3)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六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合同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园林绿化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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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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