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余村索道建设项目之索道站房和边坡防护治理供水配套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04-09
1.招标条件

大余村索道建设项目之索道站房和边坡防护治理供水配套工程 已由安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2403-330523-04-01-635608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浙江安吉绿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安吉余村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印发《湖州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湖公管办发〔2022〕2 号)规定,采用“评定分离”方式以“评标委员会评标”与“招标人定标”相对独立的两个环节进行(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5000万元,建设规模:大余村索道建设项目之索道站房和边坡防护治理供水配套工程位于安吉县天荒坪镇,项目总用地面积277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354.5平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上下站房(同步实施装饰装修、景观绿化、标识标牌、配套停车场、给排水、强弱电安装及弱电智能化等配套工程),边坡治理工程,配套供水工程并同步实施相关配套工程 。建设地点:安吉县天荒坪镇。

2.2本次招标范围:依据提供的初步设计资料及《发包人要求》,完成本工程相应的初步设计深化、施工设计、工程施工与管理,以及与之有关的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按规定报送相应档案馆存档,协助办理各类证照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设计范围:中标人需根据本项目要求在所提供的初步设计资料及《发包人要求》的基础上完成工程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各阶段报批后修改设计,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竣工图编制等所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计工作。其中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报建报批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等:地块红线范围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亮化、节能、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室内外精装修、基坑围护、抗震支架、地下室及室外公共区域标志标线、智能化、综合管线、气体灭火、电梯、充电桩、配套市政、配套景观、配电、水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设计工作(不包含燃气、通讯、无线覆盖、水务表前)。

2.2.2施工范围: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前期三通一平(满足施工阶段车辆运输、桩机进出场以及桩基检测设备等要求)、相关准备工作及开竣工手续办理等:总承包项目红线范围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亮化、基坑围护、抗震支架、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室内外精装修、场外工程(总图工程)、地下室及室外公共区域标志标线、智能化、气体灭火、电梯设备工程、充电桩以及配套市政、配套景观等(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及本项目周边影响项目建设与运行的其他内容。

2.2.3总承包(EPC)管理服务:前后期(除涉及可研相关工作、监理、第三方全过程审计、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押金、第三方检测、监测、测绘等费用外)的所有审批手续、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提交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等文件、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如规划、消防、环保、档案、水利、气象、排污等)和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整体移交、资料存档备案及权证办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均包含在本次招标事项内(以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工作涉及到的所有费用(专家评审、交通费、资料费等)均包含在本次招标内。总承包管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以及燃气、通讯、无线覆盖、水务表前的配合管理工作以及甲方分包单位的总包管理、安全文明和施工配合。边坡治理需提前竣工,且需提前验收或单独验收。

2.3本次招标控制价8947.0014 万元。

2.4计划工期:26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其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各成员提供);

3.4□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 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各成员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不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2人。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拟派;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信息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9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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