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2锅炉SCR脱硝系统升级优化改造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2024-04-08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临汾热电有限公司#2锅炉两台磨煤机衬板更新包括:本项目#2锅炉SCR脱硝系统升级优化改造,包括脱硝系统流场优化改造、新增大颗粒飞灰拦截装置、新增大尺度烟气预混合装置、新增氨空混合器、新增氨烟混合器、前馈式喷氨总阀控制系统等;包括脱硝喷氨系统及其辅助设备设施的功能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
2.2采购内容及范围: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2锅炉SCR脱硝系统升级优化改造工程
2.3计划工期:计划停炉检修日期:2024年4月20日-2024年5月15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在15天内完成更新改造工作
2.4建设地点: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近年承担过/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3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300MW及以上机组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所提供业绩均须为国内业绩。(所附业绩须提供能显示机组容量的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注:人员的业绩,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相应人员的业绩,还需提供能体现人员的佐证材料。人员业绩指:拟派人员在提供的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业绩。)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者经查询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4.获取时间:2024-04-08 18:00至2024-04-11 18:00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04-19 15:30,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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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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