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城郊生态景观林改造提升技术示范推广工程招标公告

2024-04-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郊生态景观林改造提升技术示范推广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沙县水南国有林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沙县水南国有林场,(登录后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沙县区内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沙县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投资额约84.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城郊生态景观林改造提升技术示范推广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以下的市政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46863元;其中暂列金:39632元;甲定材料费:14701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

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且企业注

册地为三明市沙县区。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园林绿

化专业中级职称。(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35 分);以联合体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

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

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

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09日 08:30:00至2024年4月15日 17:30:00(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