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河源分公司机房退网设备拆除处置项目比选公告

2024-04-08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实现资产拆除处置全流程、规范化、高效化、专业化、全覆盖、价值最大化,顺利完成河源分公司机房退网设备拆除处置工作,现开展河源分公司机房退网设备拆除处置清运项目,拟选取1家供应商,协助我司完成从包括设备拆除、搬运、物资移交确认等工作。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预估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元)

合计(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元)

实施区域

1

CP01717工程施工

2024年河源分公司机房退网设备拆除处置项目

工程设备拆除费

604380.49

724985.50

河源市市区及各县区

2

搬运费

106346.66

3

安全生产费

14258.35

1.3     ★计划工期: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接到订单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724985.50】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其中“安全生产费”为不可竞争性费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或经修正后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或对不可竞争性费用参与报价竞争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提供承诺函)。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1.3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4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近3年(2021年03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通信设备安装或拆除】的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项目团队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至少配备1名,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和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09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及劳动合同。

(3)现场项目负责人:在实施地市内至少配备1名。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配备1名,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施工人员:至少配备3名,须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09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要求如下:

①至少有1人持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②至少有1人持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

③至少有1人持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操作项目: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如一人同时持有以上多种操作项目的按一种操作项目计,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https://cx.mem.gov.cn/)网站的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姓名、应复审日期、作业类别、操作项目、有效期开始时间、有效期结束时间信息)截屏。

(6)请提供相关的人员列表,有效身份证证明材料,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社保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材料和社保证明材料。

备注:如法人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参选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其法人。

2.1.6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6)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4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4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4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4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参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近两年(自2022年04月0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8)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参选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参选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0)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09日00时00分至2024年04月10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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