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纸质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采购公告

2024-04-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纸质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6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89.60万元/年;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否则经磋商委员会核实报价标后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起1年,中标单位若在履行合同期限内,经采购人考核不通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项目实行年度考核,考核达到90分及以上的,在下一年预算资金落实、不改变服务费用和原合同要求的前提下可续签壹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按后附格式);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按后附格式);

2.营业执照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声明函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声明函(按后附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加盖响应供应商原件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原件),未提供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若提供虚假材料者,经核实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注明:

(1)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按照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有关规定执行。

(3)监狱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8日 至2024年04月22日 ,每天上午08:00-11:59,下午12:0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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