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黄埔区有轨电车2号线(香雪—南岗)元岗车辆段YP-P1-4盖板工程及盖板附属工程项目经理部物资(声测管)招标公告

2024-04-08
1.2采购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7)《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和《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实施细则》。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黄埔区有轨电车2号线(香雪—南岗)元岗车辆段YP—P1—4盖板工程及盖板附属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宁埔大道(在建)以南、元岗一路以东,属于广州科学城板块东部片区。

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额为6.48亿元,合同工期为510日历天,项目工程内容分为盖板工程及盖板附属工程。盖板主体工程建筑面积约52636.4㎡。具体工作内容包含车辆段工艺调整、盖下车辆段预埋件、通风及给排水工程增加、车辆段办公用房、结构、轨道、场地整理、边坡设计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 本次招标“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招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的生产厂须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确认向本项目提供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能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4)财务能力要求:响应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应提供近两年度(2022年至2023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生产厂家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2年3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响应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开标之日)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2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招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响应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响应供应商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国铁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

①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响应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3日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