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大型集中上网风电示范基地林甸100万千瓦风电工程安全预评价招标公告
2024-04-08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成本计划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大庆油田大型集中上网风电示范基地林甸100万千瓦风电工程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2 招标范围:大庆油田大型集中上网风电示范基地林甸100万千瓦风电工程安全预评价,估算金额109.5万元(含税),实际结算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依据中油计划{2022}}22号文件《石油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和相关费用计价方法与费用标准(2022版)》取费标准(单独做安全预评价的费用按计费标准的50%计取)计算,并结合投标报价方式的下浮比例计算得出。且不得超过估算金额109.5万元(含6%增值税)和计划批复内安全预评价与验收费用的50%。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市林甸县。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109.5万元(含税)。
2.6 标段划分:标段一:大庆油田大型集中上网风电示范基地林甸100万千瓦风电工程安全预评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需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安全评价师资格,提供原件扫描件,并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5、投标人具有有效安全评价构资质证书,且业务范围须涵盖“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备注: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9日09:00:00至2024年4月15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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