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高新区指挥中心一楼空间改造装修工程采购公告

2024-04-08
项目名称:2024年园区五一摆花造景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陆万贰仟壹佰捌拾柒元整

人民币(小写):1962187.00元

采购需求:

为营造节日喜庆氛围为营造节日喜庆氛围,在园区星湖街与现代大道交叉口东北角广场、国宾路入口(金鸡湖大道)、湖滨新天地广场三处摆花造景。方案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进行安装施工及花卉植物搭配组合二次深化,合理组织施工方案,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造景搭建营造任务。

合同履行期限:

1、工程地点:园区星湖街与现代大道交叉口东北角广场;国宾路入口(金鸡湖大道);湖滨新天地广场。

2、工程期限:12日历天,不晚于4月30日完工,养护期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税务登记证(如有)和近期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近期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其他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相关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4-09 09:00 - 2024-04-15 23:59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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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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