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采制化设备、空气加热设备、热交换站设备、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液压绞车、定量仓液压绞车招标采购标段五、标段六二次招标公告
2024-04-0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仅对标段五、标段六发布二次公告。
2.1 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采制化设备、空气加热设备、热交换站设备、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液压绞车、定量仓液压绞车公开招标采购(二次)
2.2 项目编号:SNZB-NMWZ-D20246-0130
2.3 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共计2个标段,见下表,投标人应对所选标段进行整体投报,不允许仅对标段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 |
名称 |
参考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要求到货时间 |
是否允许代理商 |
标段5 |
液压绞车 |
GW5-100-25-28-ZP |
套 |
1 |
新上海一号煤矿 |
最快交货期 |
否 |
标段6 |
定量仓液压绞车 |
XHJ50-807-00 |
套 |
2 |
洗煤分公司 |
最快交货期 |
否 |
所列品牌、型号仅供参考,皆为说明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投报货物性能及技术要求应不低于参考品牌、型号。
2.4 交货期: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供货要求无规定的,请投标人自报最快交货期。
2.5 交货地点: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个人独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与招标需求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3.2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为投报货物的制造厂家;
3.3 投报货物的整机及零部件必须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件且齐全效;
3.4 具有自2021年03月以来签订过所投货物或同类货物的销售合同;
3.5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所列品牌、型号仅供参考,皆为说明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投报货物性能及技术要求应不低于参考品牌、型号;
3.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08日起至2024年04月1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文件。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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