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南省烟草公司三门峡市公司灵宝市2023年度苏村乡张家沟村育苗工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烟草公司三门峡市公司2023年度灵宝市苏村乡张家沟村育苗工场建设项目已由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以豫烟(202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河南省烟草公司三门峡市公司受该项目受益主体(相关村委会或合作社)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三门峡市公司2023年度灵宝市苏村乡张家沟村育苗工场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3项目概况:新建育苗大棚、管理用房及水泵房、围墙、大门及场地硬化、室外水电等;
    2.4项目建设地点: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苏村乡张家沟村;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新建育苗大棚、管理用房及水泵房、围墙、大门及场地硬化、室外水电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提供具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或税务局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通知或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2 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明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3 项目经理资格及委托代理人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教育培训证(如有),具有本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培训证(如有)、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及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委托代理人(如有)须具有本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4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凭证及完税凭证,如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在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时窗口会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即可);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服务”栏信用分类查询中点击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可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7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情况,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分别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项目经理姓名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
    3.8投标人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进行过企业信息备案登记(提供其在该平台上的企业信息、企业资质、拟派项目经理(注册人员)查询结果截图)。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或网页截图,查询结果应包含单位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不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查询的股东及出资信息结果打印件或网页截图)。
    3.10按照《河南省烟草公司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烟草商业系统采购管理规定(暂行)河南烟草商业系统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豫烟办〔2020〕151号)要求,“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投标人报名”、“拒绝接受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投标人报名”、“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报名”(投标人须满足书面声明中的内容的要求,按招标公告后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04月08日至2024年04月12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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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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