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2024年通勤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08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2024年通勤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2024年通勤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已由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南阳分公司租赁职工通勤班车的批复》【豫交集团办〔2024)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2024年通勤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2.2 本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原交发南阳分公司)位于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潦河镇,共需租赁3辆车,具体车辆要求:大巴车必须为符合国家规定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标准的合格车辆,车内设施完好,外观整洁的50座以上(含50座)、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附发票),车辆保险齐全,而且乘客险每个座位不低于40万元。每辆车均需配备专职驾驶员,驾驶员须为五十岁以下无突发性疾病身体健康的人员,具有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持有A1类驾驶证并具有五年以上驾驶经验,以初次领证时间为准,驾龄期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男女不限。
2.4 班车车次及运行时间:全年365天(含节假日),每四天往返1趟次。
2.5 班车线路:班车每四天接送单位职工于南阳至豫鄂界收费站,南阳至马蹬收费站、南阳至寨根收费站间往返各一班;下午3时由南阳卧龙收费站门口出发至豫鄂界、马蹬收费站、寨根收费站,次日8时返回至南阳市中心车站,包括中途各收费站上下接送人员,按趟次结算,每月结算一次。
2.6服务期:本次招标服务期1年(合同签订有效之日起1年)。由于甲方处于重组合并过渡期,如在合同期内,甲方重组合并,发生特殊情况无法继续执行合同的情况。甲方可随时终止租用,以实际使用时间结算租金。
标段 |
数量 |
租赁车辆要求 |
服务内容 |
驾驶员 |
服务期 |
NO.1 |
3辆 |
大巴车必须为符合国家规定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标准的合格车辆,车内设施完好,外观整洁的50座以上(含50座)、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附发票),车辆保险齐全,而且乘客险每个座位不低于40万元。考虑到招标人需中标人每四天往返1趟次的实际需求,投标人所提供车辆需满足以上招标要求,若投标人所提供车辆为非自有车辆,则除满足以上招标要求外还需提供车辆可派遣证明。 |
保证提供租赁服务车辆的使用稳定性,确保乘坐人员安全,如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关责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熟练的、作风良好的司机人员。负责车辆安全相关事项,支付与所提供租赁服务车辆有关的各种油费、过路费、税、费、保险、薪资等各种费用,处理一切与所提供租赁服务车辆有关的纠纷或诉讼。 |
驾驶员须为五十岁以下无突发性疾病身体健康的人员,具有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持有A1类驾驶证并具有五年以上驾驶经验,以初次领证时间为准,驾龄期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男女不限。 |
服务期:本次招标服务期1年(合同签订有效之日起1年)。由于甲方处于重组合并过渡期,如在合同期内,甲方重组合并,发生特殊情况无法继续执行合同的情况。甲方可随时终止租用,以实际使用时间结算租金。 |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3.资格条件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正在服务或服务已完成的类似通勤车辆租赁业绩。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4 月 9 日9:00至2024年 4 月 30 日9:00(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 4 月 30 日9:00(北京时间)。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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