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尿素单元详细工程设计、专有(专利)技术及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08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尿素单元详细工程设计、专有(专利)技术及设备采购

3.建设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镇东星村苏家墩201号

4.资金来源:资本金、股东借款及其他融资方式

5.项目规模: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2×30万吨合成氨、2×35万吨尿素、10万吨甲醇、2.16亿m3(H2+CO)、6万吨三聚氰胺、5万吨尿素硝铵溶液、5万吨液体CO2、2500吨催化剂。项目分两期实施,实施主要内容为:生产装置包括原、燃料煤储存输送,两套粉煤气化、空分、变换、低温甲醇洗、硫回收、氨压缩、二氧化碳压缩(分别供气化和尿素)、液氮洗、合成气压缩、氨合成、尿素装置(一套新建,一套搬迁);一套PSA制气、三聚氰胺、尿素硝铵溶液、甲醇(搬迁改造)、催化剂等装置;项目配套的三台280吨/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含脱硫脱硝)、循环水、化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及高盐水蒸发结晶分盐等公用工程,总图运输(含拟从银光集团衔接的铁路专用线、南北物流通道)、储存、包装、供配电及电信、监控、给排水(含外管网、达标废水排放管线)、供热、中心控制室、生产性用房、大门围墙等辅助工程;食堂、浴室等服务设施。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尿素单元详细工程设计、专有(专利)技术:投标人负责提供尿素单元专有(专利)技术、设备、二期工程尿素单元界区内所有工艺、总图、静设备、动设备、管道、与三聚氰胺装置相关甩头、地基处理(桩基、强夯、换填等)、土建(结构/建筑)、仪表与自控、电气、电信、暖通、给排水、健康、安全、环境、消防(包括:火灾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逃生疏散系统、消火栓系统、灭火器系统等)、分析化验等的详细设计工作。控制智能化要求:传感器及控制系统至少具备HART协议通讯能力,系统可有效采集和传输现场智能仪表设备的各项数据。实现智能管理:成品输送、包装、计量、码垛、装车智能化,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智能巡检,远程及移动终端管理功能等。提供尿素单元HAZOP、LOPA、SIL分析报告。

设备采购:投标人负责尿素合成塔、汽提塔、全冷凝反应器、高压洗涤器、尿素合成塔及全冷凝反应器内件采购。

界面划分以基础工程设计文件为准,设计需充分考虑与一期工程的有效衔接。

2.具体招标项目装置组成详见下表:

序号

主项号

主项名称

备 注

1

3000

尿素

35万吨/年

2

3100

尿素主装置

Ⅱ期工程

3

3200

尿素造粒

Ⅱ期工程

4

3300

尿素包装、装车

Ⅱ期工程(不含土建、Ⅰ期包装、装车设备)

5

3500

尿素成品输送

Ⅱ期工程(不含土建、Ⅰ期输送设备)

6

3600

尿素二氧化碳压缩

Ⅱ期工程(不含土建、Ⅰ期二氧化碳压缩机)

7

5160

尿素变电所

Ⅱ期工程(不含土建、Ⅰ期变配电设备)

8

6140

尿素现场机柜间

Ⅱ期工程(不含土建、Ⅰ期机柜设备)

9

设备

尿素合成塔、汽提塔、全冷凝反应器、高压洗涤器、尿素合成塔及全冷凝反应器内件

采购

3.建设规模:日产尿素1300吨。

    4.服务期限及交货期:设计8个月,设备交货11个月。

5.质量要求:

5.1工程设计先进、合理、节能和环保,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要求;设计深度符合《石油化工装置专有技术及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5-2016;参照《石油化工工程数字化交付标准》GB/T 51296-2018及《靖远煤电气化气项目数字化交付统一规定》有关规定,达到招标人数字化交付要求,按照智能化工厂模式进行设计。

5.2详细工程设计质量、设计成品合格率100%,工程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经生产考核,性能达到招标人要求。

5.3详细工程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足通用材料采购、设备订货和制造、工程施工及装置投产稳定运行的要求。

5.4根据招标人要求按节点分期提供详细工程设计文件,满足招标人工程建设要求。

5.5负责施工图审查工作。

5.6完成竣工图编制。

6.安全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无人员伤亡事故,无机械设备及火灾爆炸事故。

7.环保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环保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石油化工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人于2024年4月 8 日18:00时至 2024年4月15日18:00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9: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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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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