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急诊科特殊病房改造工程项目院内议价公告

2024-04-08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议价要求

1.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急诊科特殊病房改造工程项目

2.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3.预算金额:¥84968.34元

4.采购需求:

4.1东院区急诊科特殊病房改造工程拆除内容为:卫生间铝扣板吊顶拆除、卫生间墙砖及抹灰层拆除、卫生间地砖拆除、卫生间淋浴拆除、卫生间蹲式大便器拆除、套装门拆除、病房医用墙塑拆除、建筑垃圾外运等相关内容。

4.2东院区急诊科特殊病房改造工程装饰装修内容为:套装门安装、设置木隔断、内墙面乳胶漆、天棚乳胶漆、安装防盗窗、卫生间台板软包、墙面装饰板(织布软包)、墙面装饰板(墙面吸音板)、墙面装饰板(皮革软包)、墙面一般抹灰、墙面涂膜防水、安装门禁锁(带指纹、人脸识别)、软包桌椅、软包床、安装电动伸缩输液杆、普通办公桌椅设置等相关内容。

4.3东院区急诊科特殊病房改造工程安装内容为:感应式蹲便器、室内给排水管线、截止阀、止回阀、照明线路配线配管、嵌入式筒灯、接线盒等相关内容。

4.4针对医院东院区急诊科特殊病房改造工程涉及到的全部施工安装、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保修、售后服务及其它相关事项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附表一第二节《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急诊科特殊病房改造工程相关要求及说明》。

4.5本次议价范围: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急诊科特殊病房改造工程的全部采购内容(除特别注明者外);具体工程内容见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一)。

4.6采购项目相关要求:详见附表一。

5.付款方式:成交人确定后在合同中约定。

6.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一次性验收合格。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全部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项目实施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3号住院楼急诊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申请人在议价之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本项目的各议价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议价申请将被拒绝(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议价申请。

2.其他资格要求: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申请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议价申请人须同时满足: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等级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1.申请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获得其他申请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申请人按照采购人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申请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申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议价;

5.申请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申请人成交;

6.申请人之间商定部分申请人放弃参加议价或者放弃成交;

7.申请人与采购人之间、申请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申请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申请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议价申请人串通行为,其议价无效:

1.不同申请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议价事宜;

3.不同申请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申请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申请人(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议价申请人在职人员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

1

       

2

       

3

       

       
         

注:1、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2、议价小组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在职人员与其他申请人所提供的在职人员存在重复的,相关申请、响应可按不实质性响应议价文件要求处理。

申请人(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法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响应材料要求

1.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

2.资格审查部分:

2.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2.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4申请人在议价之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本项目的各议价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议价申请将被拒绝(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2.5.相关证书复印件。

3.商务技术部分:

3.1项目实施方案。

3.2质量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承诺。

3.3供应商认为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3.4首轮报价表:

总报价(元)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质量承诺

备注

       

3.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3.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3.7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及申请人在职人员情况表。

★注:以上材料必须签字、盖章并按顺序排版(本项目无需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只需提交一份电子版(PDF格式)响应文件(现场微信/U盘方式提交)。

五、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08时00分至2024年4月10日17时00分(3个工作日),逾期视为无效报名,采购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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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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