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济源示范区产业集群、重点企业空气质量监测监控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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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济源示范区产业集群、重点企业空气质量监测监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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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济源采购-2024-52 | |||||||||||
2、项目名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济源示范区产业集群、重点企业空气质量监测监控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3,150,000.00元 | |||||||||||
最高限价:315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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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标的的名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济源示范区产业集群、重点企业空气质量监测监控 5.2 数量及简要技术需求: 企业厂区小型空气站7家增项和维护、2家新建(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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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增项、新建30天,运维1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但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助力扶贫企业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支持残疾人单位和监狱企业政策、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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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04月08日 至 2024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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