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动态人像识别视频监控300支日常保养运维服务(一年)招标公告

2024-04-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ZCG202411

项目名称:动态人像识别视频监控300支日常保养运维服务(一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94,180.2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动态人像识别视频监控300支日常保养运维服务(一年)):

合同包预算金额:1,394,180.27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动态人像识别视频监控300支日常保养运维服务(一年)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394,180.27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当月,并往前顺推)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供基本开户银行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可证明资信证明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③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动态人像识别视频监控300支日常保养运维服务(一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分包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分担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且分包的服务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必须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预留给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且分包的服务须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必须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不能分包,必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
1)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划分标准。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供应商应按要求完整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所有信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由供应商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5)《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动态人像识别视频监控300支日常保养运维服务(一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08日 至 2024年04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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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