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故城县智能光储充电站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04-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故城县智能光储充电站项目已由故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故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故城县智能光储充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故发改能源[202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故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故城县智能光储充电站项目。

2.2、建设内容:建设61座充电站,其中县发改局、体育馆北侧停车场、住建局内部停车场、康宁路与二道街交叉口停车场、县政府对面停车场、大运河博物馆停车场、新妇幼保健院外停车场、红旗湖北侧外停车场和信誉商厦停车场共计9个站点配置光储智能低碳充电站,其余52个站点配置快慢结合的充电站,结合现场条件配置膜结构雨棚和光伏车棚。合计建设61座充电站,规划快充车位 834个(单车位平均功率60kW以上)、慢充车位115个(单车位平均功率22KW),合计949个充电车位,配套建设以满足充电站正常运行的箱式变压器、高低压线缆、视频监控系统、照明系统、车位车牌识别设施、消防设施、标识标牌、顶棚、安全护栏等配套工程及设施,并搭建充电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智慧化运营及监管并配套云管理平台。

2.3、建设地点:故城县域。

2.4、工期:18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4、失信行为查询证明,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3.5、小微企业政策:本项目小微企业的价格分,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12月2日上午9时00分至2023年12月7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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