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故城县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及管理招标公告

2024-04-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故城县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及管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故城县运河灌区管理中心(故城县水利局),招标人为故城县运河灌区管理中心(故城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故城县军屯、建国、夏庄三乡镇
2.2 项目规模:清淤疏浚渠道、新建节制闸、新建及拆除重建涵桥、重建桥梁、铺设管道、治理坑塘等。
2.3 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服务,完成本项目建设期全过程(开工准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质保期阶段)的项目管理服务。
2.4 质量标准:优良
2.5 招标范围:监理: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管理: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服务,完成本项目建设期全过程(开工准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质保期阶段)的项目管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良好,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招标文件后附格式,加盖公章)企业成立不足1年,不做要求;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是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3日09时00分至2024年4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