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废弃采矿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废弃采矿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编制项目已由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批准,资金来自弃置费用,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明确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复土地验收有关要求的通知》、油田公司土地复垦相关要求,对第十二采油厂废弃场站、废弃井场、废弃道路、废弃管线用地(以下简称废弃采矿用地)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自然资源局专家组评审。本项目提供的工作量为预估工作量,实际结算以甲乙双方现场核定签认工作量为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第十二采油厂废弃采矿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编审,计划投资预算金额141万元人民币(含税),本项目需要1家服务商,负责废弃采矿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评审、备案等工作,工作量最终以甲乙双方现场核定签认工作量为准。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5服务地点:(登录后查看)

2.6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1.5万元/宗地(含税)。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需求1名服务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注: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须提供合同、对应结算发票彩色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截图)。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6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4月 08日至2024年04月 15日内

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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