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第三采油厂非标件机械加工招标公告

2024-04-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其它渠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了有效解决油田生产运行急需、各类安全隐患及生活后勤保障等问题,需开展非标机械加工业务,包括皮带轮、非标电机底座、联轴器、油水井井口配件及专用工具、各类非标法兰和盲板及短接、测试用和井站用工具及零部件等,围栏、大门、护栏、操作台、料架、排烟罩、护罩、各类箱、槽、池等金属结构制品类,非标板房、料库、车棚等装置设施类的车铣刨磨、切割焊接等工序。

2.2 招标范围:第三采油厂机械加工定作服务项目,包括金属制品、石油机械配件、采油设施配件、装置设施类以及金属结构制品类等的加工定作,估算金额383万元(含税),具体工作量与金额以合同双方共同确认的实际发生数据为准。机加产品价格按照图纸确认加工件和加工工序,依加工件价格构成表计算,价格=原材料价+外购材料价+人工工时费+设备工时费+管理费(人工工时费*5%)。最终结算金额为第三采油厂价格管理部门审核后,经甲乙双方确定的金额。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383万元(含税)。

2.6 标段划分:标段一:2024年第三采油厂非标件机械加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同时提供招标公告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

3.3基础设备:数控车床、钻床,铣床、锯床、电焊机、切割机。注:1)需附带设备所在加工车间的整体布局实况彩色照片;一台设备对应一张照片并标注设备名称和规格型号。 2)需提供本单位设备购置发票原件扫描件或提供整体购置合同(合同中列明所需设备)及整体购置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日期应在招标公告之前,不含公告日)如果投标人为大庆油田内部企业的,且无购置发票或租赁发票原件扫描件的,需提供大庆油田所属二级单位确认的设备设施使用证明,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3.4要求投标人须承诺:①本次投标提供评标资料全部真实准确;②无条件保证 24 小时(含节假日)应急服务;③如果在招标期间和公示期间发现投标人有违反①承诺的情况,将终止投标人投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现投标人有违反①②承诺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同意接受招标人现场勘察,并承担由违反承诺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3.5投标人须承诺:于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列为黑名单。

3.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08日10:00:00至2024年04月15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04月19日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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