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相色谱仪(第1、1、1、1、1、1、1包)招标公告
2024-04-08二、项目编号:20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气相色谱仪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套 |
以完成交货验收日期为准,交货时间在合同签订后45个自然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及安装调试(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
北京市丰台区 |
72.58 |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见上表;
3.最高限价(单价):见上表;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技术要求部分分项最高限价,总价及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总限价和分项单价限价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其他成立三年以上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五、
时间:2024年4月8日至4月1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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