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固始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固始县黎集滚水坝上游清淤扩容工程砂石处置筛分劳务作业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08
2、项目名称:固始县黎集滚水坝上游清淤扩容工程砂石处置筛分劳务作业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8,000,000.00元 最高限价:8000000元
序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固始县黎集滚水坝上游清淤扩容工程砂石处置筛分劳务作业工程项目 8000000 8000000 240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固始县黎集滚水坝上游清淤扩容工程砂石处置筛分劳务作业采购。
5.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5.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全部工程量完成日止;
注:本项目按单价进行报价,预算金额5.83元/t,最高限价5.83元/t;(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三证合一,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连续3个月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3.4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3.5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09日 至 2024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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