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2024年4月-6月PAO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07

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2024年4月-6月PAO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Y-2024-WZ-03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2024年4月-6月PAO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润滑油公司2024年4-6月预计采购PAO2、PAO4、PAO6、PAO10、PAO40、PAO100、MPAO65、MPAO150、合成酯A51共计9个品种,合计采购量为822吨,预估采购额2369万元,现拟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

  1. 供货范围:预计采购822吨PAO2、PAO4、PAO6、PAO10、PAO40、PAO100、MPAO65、MPAO150、合成酯A51共计9个品种。
  2. 预计工作量:822吨。
  3. 预计金额:2369万元。

2.3交货期: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按需供货。

2.4交货地点:以实际订单(或通知单)为准。

2.5标段划分:划分16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标包

物资名称

预计需求量(吨)

到货地点

1

PAO 2(英力士、美孚、雪佛龙)

6

华东分公司

2

PAO 4(英力士、美孚、雪佛龙)

328

北京厂、华东分公司、西北分公司、大连分公司、西南分公司

3

PAO6(英力士、美孚、雪佛龙)

40

北京厂、华东分公司

4

PAO10(英力士、美孚、雪佛龙、上海道普)

10

华东分公司

5

PAO40(英力士、美孚、雪佛龙、上海道普、沈阳宏城)

10

华东分公司

6

PAO 40(英力士、美孚、雪佛龙)

80

西北分公司

7

PAO40(上海道普、沈阳宏城)

40

西北分公司

8

PAO40(美孚、上海道普)

30

无锡润滑脂分公司

9

PAO 100(英力士、美孚、雪佛龙)

30

大连分公司

10

MPAO 65(美孚、雪佛龙、上海道普)

32

北京厂、西南分公司

11

MPAO150(英力士、美孚)

16

西北分公司、兰州润滑油研发中心

12

PAO 4(美孚、雪佛龙)

35

大连分公司

13

PAO 4(美孚)

60

华东分公司

14

PAO 4(英力士)

15

华东分公司

15

PAO6(英力士)

20

华东分公司

16

合成酯  A51(美孚)

70

西北分公司

 

注:上表中采购量为预计采购量,具体采购时按实际需求量供应。投标人须提供等同于或者优于上述品牌润滑油基础油,品牌仅限参考不作为强制要求。

2.6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7其他说明: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分支机构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3.3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

3.3.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3.1.2投标方为代理商的,需提供代理授权的有效证件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或相关证明(制造商为进口商的,需提供中英文对照本,以中文本为准)。

3.3.1.3标段1-12:投标方为品牌代理商的,一个品牌只允许一个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参加。若投标人均可提供授权证明,以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为准(制造商为进口商的,需提供中英文对照本,以中文本为准),未提供本项目授权函的投标人将被否决;如投标人均可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则投标都将被否决。

标段13-16:不限代理商参加数量,但需提供代理授权的有效证件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或相关证明(制造商为进口商的,需提供中英文对照本,以中文本为准)。

3.3.1.4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承诺符合标的物运输等方面的质量安全环保要求(需提供承诺书)。

3.3.1.5投标人应具有供货组织方案,拥有所投标段的供货能力,生产及销售网络健全,交货保证措施到位(需提供相关材料)。

3.3.1.6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产品符合质量指标要求,严格执行中标价格,诚信供货。如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或其他违约行为,愿意承担取消供应商资格,列入黑名单的后果(需提供承诺书)。

3.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或2021年至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三年度(2020年至2022年度或2021年至2023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不按照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3.3.3 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三项要求投标人登录以下网站查询并完整截图,并且本评审条款的所有的网站查询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3.3.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3.2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3.3.3.3在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其他要求:1)同一自然人控股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2)不接受分包、转包。

3.5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4月07日至2024年04月12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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