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安全公司2023年办公网北京&苏州节点扩容工程专用测试仪表设备(重新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24-04-07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安全公司2023年办公网北京&苏州节点扩容工程专用测试仪表设备(重新招标)已批准,招标人为天翼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资格预审编号:I1100000755559180001 。

2.2项目概况:本期工程对天翼安全公司办公网进行建设,满足办公和测试环境需求,新增1台专用测试仪表设备,用于全流量研发项目中的恶意流量检测与转发性能测试。

2.3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2.4项目性质:货物招标,资格预审。

2.5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1

专用测试仪表设备

详见3.3.3 关键技术指标

1台

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地点

2.6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上述2.5条。 

2.7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

3.1.3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申请人应提供单一法人的财务报表,如申请人仅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则视为此文件未提供,其申请将被否决。

3.1.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5本次资格预审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以下特殊情况除外:(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申请资格预审,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申请资格预审或再委托其它申请人申请资格预审。

(2)申请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函。

3.1.6与申请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4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申请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申请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

3.3.3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序号

技术指标

具体要求

1

仪表硬件要求

独立硬件形态,支持4×100GE接口(满配光模块),每个接口需明确支持拆分为16×10GE接口(满配光模块),并且拆分后的10GE接口支持作为独立的接口给不同的用户使用。

2

性能指标

本期HTTP新建不少于360万/秒、并发不少于2.1亿,有效单向吞吐量不小于200Gbps。后续整机内支持可拓展,拓展能力HTTP新建不少于400万/秒、并发不少于3.2亿。

3

多用户并行测试要求

支持多用户同时并行测试。

4

网络层测试要求

支持常用的2-7层DDOS攻击库,包括但不限于:IP类、ICMP类、UDP类、 SYN Flood类、HTTP类、NTP类等。各类病毒库、攻击库、应用库等资源支持维保期内免费升级至最新版本。

5

RFC2544性能测试

支持RFC2544性能测试,且提供集成测试界面。

6

仿真要求

支持网络安全设备性能测试。包含各类真实场景的网络流量模型(包含但不限于教育、大型企业、金融、运营商场景的真实流量),维保期内支持免费升级。

7

仿真构造

支持各类应用混合流量的仿真构造、支持各类安全漏洞攻击流量构造、支持恶意软件流量构造。

8

安全威胁库实时性

安全威胁库支持定期更新,更新周期不大于15天。

9

丰富性

支持仿真不小于6000种网络攻击场景,支持不少于50种APT攻击检测,支持病毒样本流量的仿真,数量不少于6万种病毒样本。

3.3.4自2021年4月1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标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累计销售额不少于200万元(含税),须提供合同案例等证明材料。

注:(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必须提供框架下相应的订单;如提供订单,必须提供订单相应的框架合同。

(2)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框架合同无法体现签订时间的,以订单时间为准);业绩金额按合同或框架合同下订单的累计金额计算。证明材料不全、资格审查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4.投标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采用其他采购方式。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8日00时00分至2024年4月12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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